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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期刊中心关于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声明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08/10 15:33:24  浏览次数:

为坚守学术诚信、恪守学术出版伦理,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学术研究、论文投稿、同行评议、期刊编辑出版全流程中的使用行为,依据国家科研诚信、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期刊出版工作实际,西安交通大学期刊中心就本校所有主管、主办期刊生成式人工智能(以下简称AI)使用规范及边界事宜声明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人主智辅、诚实透明、安全合规、人工负责的核心原则,明确AI仅作为学术研究与出版工作的辅助工具,不得替代研究人员、作者、审稿专家、编辑人员的独立思考、研判、创作与审核工作;所有AI使用行为与过程必须如实披露,严格遵守隐私政策、数据安全规范和保密要求,严禁隐蔽使用、违规滥用。任何依托AI辅助完成的学术成果与出版工作,相关责任均由实际参与的民事主体全权承担。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得作为任何学术产出的创作主体。

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其附件具有保密性质。未经期刊和作者明确授权,审稿专家、编辑人员及其他参与出版流程的人员,不得将未发表论文、研究数据、作者信息、审稿意见或其他未公开材料上传至公开或者无法确保数据安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

二、作者使用规范与责任

1. 西安交通大学所有主管、主办期刊不接受AI工具署名或撰写的稿件,以及由AI工具生成内容直接作为研究成果的稿件。

2. 论文的核心学术创作与关键研究环节,须由作者独立完成。不接受存在如下情形的稿件:运用AI工具生成文章的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虚构AI工具信息或隐瞒使用情况;运用AI工具伪造、篡改、拼接实验数据、调研样本、统计结果、案例资料等研究核心素材;运用AI工具虚构参考文献、数据、图表、实验过程或其他材料;运用AI改写、洗稿、拼接现有学术成果;其他违反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或学术规范的情形。

3. 作者可合规使用AI工具开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仅限于提升研究质量和科研效率。凡在学术研究、论文撰写或修改过程中使用AI工具的,投稿时须完整、如实披露工具名称、版本、使用环节及生成内容;同时,留存提示词记录和原始输入输出等过程材料,以供追溯、核查。

4. 作者对投稿文章的全部内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因AI滥用、核验疏漏、虚假披露等引发的学术不端及学术追责等后果,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三、审稿专家使用规范与责任

1. 稿件的学术价值、创新水平、评审结论等核心评议判断,必须由审稿专家独立完成,不得直接通过AI生成完整审稿意见。

2. 禁止借助AI工具泄露、传播、篡改待审稿件中的未公开学术内容、观点和数据。

3. 因滥用AI造成稿件信息泄露、学术纠纷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审稿专家责任。

四、编辑人员使用规范与责任

1.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编辑人员依据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进行研判、审查及校对,不得依赖AI工具替代人工把关。

2. 编辑人员可以在确保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和稿件保密的前提下,审慎、合规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开展格式检查、文字校对、参考文献核验、学术不端线索识别等工作。所有AI辅助编辑加工的内容,必须经过编辑人员审核、确认、修正,严格把控出版质量。

3. 因滥用AI、审核疏漏等导致出版差错、学术失实、信息泄露、版权纠纷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编辑人员责任。

五、附    则

1. 本声明所指生成式人工智能,包含各类文本生成、数据生成、图像生成、智能改写、智能分析等AI工具及平台。

2. 本声明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学术出版规范更新进行动态修订。

3. 本声明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所有主管、主办期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期刊中心所有。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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